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松门镇工业园区干道沿线景观环境提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2022】2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松门镇工业园区干道沿线景观环境提升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人行道拆除修复5955㎡,侧石拆除修复2203米,树池安装290个,墙面清理及刷涂料,苗木种植及养护。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内(含9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2282085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市政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8日8:00前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 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7日16: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10月18日14:00,地点为松门镇人民政府33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签名报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后续无需签字确认,开标结果以网上公示为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或未提交身份证明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签到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6为尽快退回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请各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的复印件或者保单(保函)复印件,保证金为银行汇款(或转账)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台州景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zjd888.com/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景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松门镇育英西路258号 地址: 温岭市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幢1302
联系人:江敏峰 联系人:江晓
联系电话:13566479889 联系电话:0576-86598850